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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天津市安委会决定全面开展危险化学品装卸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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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落实市领导同志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部署以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在山东临沂金誉石化有限公司“6·5”爆炸着火事故现场会提出的工作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有效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较大事故,为党的十九大和全运会顺利召开创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市安委会办公室研究决定,从六月下旬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危险化学品装卸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主要针对涉及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的企业(以下简称相关企业),特别是涉及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等液化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的企业。重点检查相关企业是否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风险评估;是否通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查找风险管控措施的缺陷或不足,采取措施予以整改;新改扩建设项目是否符合“三同时”相关规定,是否合法合规进行建设项目审批、依法组织竣工验收,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岗位操作规程是否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是否对装卸管理人员、装卸操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经考核合格上岗;危险品运输车辆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危险品运输车驾驶员、押运员是否有从业资格证,是否做到禁止危险品运输车驾驶员、押运员参与装卸作业;是否定期检查液化气体装卸设施是否完好、功能是否完备;事故应急预案是否进行备案,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是否配备齐全,并定期组织开展事故应急预案培训、演练。

  市安委会办公室要求各区安委会、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将其作为全市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重点工作开展,强化“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理念,加强对隐患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同时,要组织监管力量和专家对辖区、行业内所有企业开展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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